关于2012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院《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科发人教字〔2007〕20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科发人教字〔2008〕10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经所务委员会决定,拟于2012年10~11月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正高级(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二、三、四级岗位
副高级(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一、二、三级岗位
中级(助理研究员、工程师)一、二、三级岗位
二、各岗位申报条件
(一) 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国科学院章程;
3.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4.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 任职条件
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各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见附件1。
对引进的特别优秀的人才或做出重大创新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高等级岗位时,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要求,具体为:
1、除国家、院人才计划引进的优秀人才外,年龄在40岁(含)以下,博士毕业满5年,且被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或连续在海外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的,可竞聘正高级四级岗位。
2、“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人计划”终期考核优秀者,被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的,可竞聘正高级三级岗位。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内一级学会或国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973”项目首席科学家,“863”领域专家委员会及专家组成员,“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科技三大奖一、二等奖获得者,装备型号或重点任务正副总指挥、总设计师和主任设计师,各总部或国家部委科技委兼职委员、专业组成员,为科技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关键人才等,被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6年的,可竞聘正高级二级岗位。
4、竞聘中级及以下人员必须满足基本任职条件,不允许破格竞聘。
(三)、关于破格竞聘高级岗位的基本原则
对于符合职位、工作业绩和能力要求,任职年限、学历、学位等不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破格竞聘高级岗位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国家科技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
2、承担科研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技术服务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者。
三、申报、聘用程序
(一)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岗位分级聘用审核表》(附件2)。
(二) 申报人员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申报人员的评议和推荐工作,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基层部门意见。
(三) 人事教育处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 对申请正高级二、三、四级、副高级三级、中级三级,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作应聘答辩报告,岗位分级聘用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和投票,获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票的,按所得票数数量,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拟聘人选。
(五) 对申请副高级一、二级、中级一、二级,岗位分级聘用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评议和投票,获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票的,按所得票数数量,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拟聘人选。
(六) 所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 公示期满后,所务会议根据公示结果讨论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并发文聘用。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任职年限和取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
(二)聘任起始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
(三)申报材料包括1.《岗位分级聘用审核表》;2.《岗位等级申报人员明细表》,只需提交电子文档;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申请正高级四级、副高级三级岗位者需提供两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的同行专家推荐信。上述材料请使用A4纸准备,并尽量双面打印或复印。
(四)申请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1日,请各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上报材料报送人事教育处(纸质材料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答辩报告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严禁涉密,若一定需要对含涉密内容的工作业绩加以说明,须另附标明密级的纸质附件材料。
(七)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本所网站(www.iie.ac.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或发邮件至人事教育处hr@iie.ac.cn索取。
(八)申报联系人:陈志健、张永红
电话: 82546509、82546878
邮箱:hr@iie.ac.cn
附件:1.岗位任职条件
2.岗位分级聘用审核表
3.岗位等级申报人员明细表
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