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6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14年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科发人函字[2013]64号)和《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12]151号)(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2014年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所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名额分配 

  2014年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总名额300人。各项目选派计划如下: 

  (一)高级研究学者(共计65名) 

  1.支持50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者60名; 

  2.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国科学院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人员5名。 

  (二)青年访问学者(共计145名) 

  支持40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者145名(含中国科学院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联合培养项目10名)。 

  (三)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共计50名) 

  1. 支持50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或五级职员及以上的管理人员15名; 

  2.支持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或七级职员及以上的管理人员35名。 

  (四)成组配套(共计40名) 

  结合大科学工程项目、创新基地建设和重点科研项目等需要,支持50周岁(含)以下的人员以成组配套形式派出40人。团组配置一般为3-5人,其中学术带头人/科技骨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2人。团组需统一派出。 

  二、申报说明和要求 

  (一)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条件、留学期限、留学单位要求、外语水平要求、受资助强度等请参照《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由个人提出申请,报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研究特点、学科布局与发展方向,结合承担的科研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从部门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中,遴选出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推荐人选报人事教育处(推荐人选1人以上,须进行排序)。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获得院公派出国计划资助人员的规范管理,保证按期、全时执行相关项目。 

  (三)自2014年度起,院公派留学“青年访问学者”项目、“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留学指标有效期将调整为18个月,“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和“成组配套”项目留学指标有效期不变,仍为12个月。 

  (四)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项目人员均须按院公派留学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并报送相关材料。 

  (五)2014年度项目申请将通过ARP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在项目申报前,请申请者仔细阅读《院公派留学申报流程》(见附件2),按要求和步骤进行填报。自2014年起,不按要求网上申报或延期申报的,院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请者可采用在线填报或离线填报(离线填报模板见附件3)两种形式填写项目申请表进行网上申报,各部门须对个人填写的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 

  (七)请所属各部门于2014218日前,将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见附件4)及电子版一并报人事教育处; 

  经研究所讨论确定后由人事教育处上报院人事局。 

  联 系 人:漆望 

  联系电话:010-82546875 

  E-mailqiwang@iie.ac.cn 

  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ARP呼叫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10-58812010 

  附件: 

  1、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 

  2、院公派留学申报流程简介 

  3、公派留学离线填写模版 

  4、公派留学申请汇总表 

  5、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 

                                 人事教育处 

                       20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