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员招聘工作,使各部门能尽快、更好地招聘到岗位所需要的人才,根据所务会议精神,所级面试不再由人教处统一组织。请各部门根据所务会确定的定编定岗情况,自行组织所级面试。部门成立面试考核小组,负责部门面试考核。研究部门面试考核小组组长由部门第一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应包括部门外所学术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职能部门面试考核小组组长由分管所领导担任,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人事教育处协助各部门完成面试考核工作。
部门面试结束后,需将面试情况(考核小组成员、面试评价情况、面试录取结果)及应聘人员相关材料报送人事教育处,人事教育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政审体检和公示。
此通知即日起生效。
人事教育处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