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导师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首次申请招生的导师(新增导师)和已有导师资格申请继续招生的导师,均需通过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的教师管理系统进行备案。未备案的导师,将不能进行下一年度研究生的正常招生。为做好2015年招生导师信息维护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维护的对象
申请2015年度招生的全体导师(含客座)。
二、导师信息维护的流程
(一)已有导师资格、申请继续招生的导师,信息维护流程见附件1。
(二)新增导师的资格申请可与年度招生申请同时进行,信息维护流程见附件2。
(三)硕导转博导的,信息维护流程同新增导师,见附件2。
导师填写完成后,需在系统中提交申请表,并按附件1中第一阶段“浏览申请表”步骤,打印1份《研究生指导教师2015年度招收研究生申请表》(新增导师还需打印1份《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经导师本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部门秘书统一提交人教处。
部门秘书还应同时提交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至人教处。
三、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室秘书于2014年6月15日前提交纸质申请表和电子版汇总表至人教处。
人教处审核汇总后经研究所批准,报国科大学位办/培养处备案。
四、其他说明
(一)请导师规范填写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
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信息安全;“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以及工程硕士领域“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
研究方向:请按照所网站—教育培训—导师介绍栏目填写。
(二)请导师参考自己2014年招生人数填写2015年计划招生人数(计划招生数不等于实际招生数)。
(三)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要求,每位导师指导的博士生总数不得超过12名,在学博士、硕士总数不得超过20名。请导师在填写计划招生人数时考虑在读博士生、硕士生总数上限(以学籍系统中人数为准),若人数超限,系统会提示暂无法通过招生资格申请。
(四)经学位办/培养处审核备案后,招生导师信息将进入招生系统(请注意不要填写涉密信息)。招生导师信息不再通过招生系统维护。
(五)关于招生导师信息维护的工作流程(附件1和附件2)、教师系统使用说明、常见问题解答,可从教师管理系统的“使用说明”中查询和下载。
技术支持:国科大网络中心88256622-1
业务咨询:人教处82546511 ,guolina@iie.ac.cn
人事教育处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