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8

所属各部门: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附件1),现就做好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8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派出单位办理进站手续。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8年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三年以内),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五)能全职在港工作两年。  

  (六)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七)此前未获得过本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八)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部门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提交申报材料  

  1.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于2月10228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同时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3)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3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身份及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或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在职博士后(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在职单位推荐表》一份(附件4)。

2.部门提交材料

所属部门汇总申请材料,连同《部门推荐表》(附件5,每位申请人一份)、《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6,每个部门一份),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3112点前报送人事教育处,同时报送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

(三)审核申报材料

     研究所审核申请人员资格及申报材料,填写推荐意见并报送中科院人事局,审核通过后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确定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并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获选结果。  

  五、有关要求  

  (一)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3月11200请按时报送   

  (二)申请人应认真填写,保证材料真实、准确,所在部门应认真审核,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存在虚报、伪造内容以及纸质和电子材料不一致,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资格。

  (三)申报材料如含有涉密内容,请务必在上报前做好脱密工作。

 

联系人:陈志健  

电 话:82546509

电子邮箱:chenzhijian@iie.ac.cn

附件: 1.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 香江学者计划岗位目录

3.“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

4.在职单位推荐表

5.部门推荐表

6.推荐人选汇总表

          

    

                               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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