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子女医疗保险的通知
我所已启动2013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手续,其中子女医疗保险需自愿报名参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研究所正式职工及在站统招博士后子女(6个月至18周岁)。
二、险种及保障范围:
1、职工子女保障计划(450元/人/年)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每人) |
保险费 (每人) |
保障利益 |
门诊医疗保障 |
2万元 |
450元/人 |
0免赔, 50%赔付 |
住院医疗保障 |
0免赔, 50%赔付 |
2、子女医疗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向投保人每一连带子女累计支付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门、急诊医疗及住院医疗保险金共用最高以2万元为限。
三、报名要求:
第一,请申请人到各研究部门秘书处填表(见附件),交保险费,由部门统一提交至人教处;
第二,根据保险公司的时间要求,请各部门在2013年1月8日中午12点前将相关表格和保险费统一交至人教处;
第三,相关说明:
1、参保的子女不限国籍,但应居住在北京;
2、本保险只能报销参保子女在北京发生的医疗费;
3、已申请研究所子女医疗统筹的,医疗统筹300元可作为子女保险费的一部分,保费超过的部分(150元)由职工个人负担,需缴纳的子女统筹费12元/年在2013年工资中代扣;
4、未申请研究所子女统筹的,如有意申请,请发邮件至本室秘书索取申请材料。
未尽事宜,请咨询:82546874。
人事教育处
201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