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积极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19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积极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附件1),将开展2013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以下简称“留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基金评审专家”遴选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公正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愿意并能真正参与评审工作。大型评审工作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4月-6月。

2.具有较强的学术素养。应系本单位国家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骨干。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

3.需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且具有一定的海外工作、讲学等对外学术交流活动经验者优先推荐。有较强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熟悉国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及相关高校、科研单位情况。

4.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能用外语面试者优先推荐。

5.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互联网知识,具备上网的条件并可通过互联网进行评审。

6.近三年曾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或类似项目评审工作者以及担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职务者优先推荐。

二、推荐要求及申报材料

1.根据院相关要求,每单位每个二级学科(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不超过2位“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候选人;

2.请各部门于2013年2月24日(周日)前将《推荐专家一览表》(附件3)1份报人事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lumin@iie.ac.cn。

请所属各部门接到此通知后,按要求积极物色人选,推荐候选人并上报相关材料。

经研究所讨论确定后由人事教育处上报院人事教育局。

联系人:卢敏

联系电话:82546874

电子邮箱:lumin@iie.ac.cn

 

                              人事教育处

                             2013年2月19日